同一个课题向不同部门申请基金不是问题,但是如果所有的资助都接受,那就是违法的。Craig Grimes,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教授,因二氧化碳向碳水化合物的光转变课题而接受了美国能源部(Department of Energy, DOE)以及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SF)的双重资助而获罪。Grimes在2009年接受了NSF资助开展二氧化碳的转化研究。随后,他又接受了DOE的资助,并且声称此前没有其他的基金支持。当初宾夕法尼亚大学管理委员会质疑Grimes两项资助的课题非常相似时,他保证课题不会有任何重叠。此事过后,NFS和DOE都决定采取多种措施防止重复资助,主要的保护措施是要申请者声明其正在申请的其他个人或公共资助,并且希望申请者在接到两项资助时,能够主动放弃一项。
在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为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在2012年度的申请注意事项中,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将继续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如有查实,视情节给予处理。一般情况下会处以几年以上不得申请该项目资金,但并未与违法相联系。
在基金资助申请方面,美国第一次将项目的重复资助以违法的形式对申请者进行处罚,说明了其对学术不端行为方面的惩治力度,致力于极大减少这种行为的发生。对中国而言,可能还需要制定合理的惩罚措施,尽量降低这一事件的发生概率。(作者:贺利军)
参考文献:《Nature》2012;48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