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观点
2009年09月号
医学进展
现代观点
医学里程碑

超越病人知情

知情权是指患者对于自身所患疾病、诊断方法、治疗手段以及预后等享有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在知情的基础上,对于医生所采取的治疗决策,患者可以行使同意或否决的权利,谓之选择权。临床医生通常会给患者推荐若干治疗方案,告知相关的风险和收益,让患者或家属自行选择。知情权是选择权的基础。从人权和法律的角度而言,患者有了解自身疾病和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医生也有详细告知的义务,但是在临床上,出于对患者的保护以及受疾病变化的影响,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问题往往变得异常复杂。2002年,国家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及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因此,在临床治疗中,医生必须平衡患者生命安全与知情权、选择权的关系,才能在不侵犯患者自身权利的同时给其带来最大的安全收益。

随着医学的发展和医学模式的转变,疾病的治疗已经不仅仅限于治愈躯体上的病变。1977年,美国罗彻斯特大学恩格尔教授(George L. Engel)提出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概念,该模式认为,除生理因素以外,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也参与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在临床治疗中,不仅要采用生物医学方法治疗患者躯体疾病,更要兼顾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心理状态,注重纠正心理方面的异常改变。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社会的动物,该观点与上述医学模式有共通之处,即把人放到社会和集体当中去看待和分析,而不仅仅看作一个孤立的个体。对于慢性、消耗性疾病患者而言,除躯体疾病外,多数人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异常,仅凭借药物无法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也就是说,要达到促进疾病恢复的目的,患者不仅要对自己的疾病有正确的认识,还需要在医生和亲属的协助和支持下,积极主动参与治疗并保持良好的心态。

在国内,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许多患者不顾病情轻重,即便是患上感冒发烧,也不愿意在街道或社区医院看病,而是纷纷涌向三级以上的医院。大医院的医生工作量过大,没有足够的时间与患者及家属进行细致的沟通,以至于患者对自己的疾病和治疗方案不了解,对医生产生误解,由此衍生出尖锐的医患矛盾,甚至造成血案。如今,随着人们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由医患关系紧张、医疗事故而产生的医疗纠纷的数量急剧上升,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已经被提到了一个较高的地位。

医患矛盾的加深不是由患者或医生单方面所造成的,问题的根源在于国内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但是在体制之外,医患之间要达到一种稳定的契约关系,对治疗产生积极的促进效应,还需要医生和患者双方面的共同努力。在维护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时,临床医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传统观念认为,在医疗过程中,医生无疑是绝对的主导者,他们熟悉患者的病情,知晓最合适的治疗方案。患者作为接受治疗的一方,其治疗过程还受到家属及亲人的情感和主观倾向的影响,一直处于一种被动状态。而实际治疗中,对患者个人感受和倾向的忽略、医患之间沟通不足、家属越位决定治疗方案等都会把患者推向不了解疾病真实状况的处境,当然也不可能积极参与治疗。

签署知情同意书已经成为目前临床治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步骤,但该举措往往流于表面。知情同意书上罗列着和治疗相关的任何可能发生的不良事件,这些医生看来合乎情理的条款对患者而言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也给他们一种错觉,认为医生让他们签字的目的在于开脱责任,签署同意书后就得承担起所有风险。在医患矛盾日益尖锐的现状下,医生为了平衡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之间的关系,也不得不将所有的权利放到患者及家属手中。他们只是机械性地为患者提供多项治疗方案供选择,不愿意介入患者决定治疗方案的过程;患者难以在复杂的治疗方案中做出正确和客观的选择,疗效自然不乐观。临床实践中曾有这样的悲剧发生,当病人得知第二天的手术有麻醉意外、术中大出血、损伤重要器官等危险时,精神紧张,突然出现上消化道大出血,失去了救治的机会。

近年,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重视以患者为中心的诊疗模式,美国国家科学院医学研究所将该模式作为高质量医疗服务的根本。以患者为中心建立在保障患者知情权和尊重患者选择权的基础上,不仅重视医疗服务的效果和安全性,更强调了医生鼓励患者主动、积极参与治疗的重要性,并促进医患之间信任和平等关系的树立。

医学作为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及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对于具备医学常识的人而言,患一些简单的疾病如感冒、咳嗽时,自己就可以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对于医生给出的治疗方案也能轻松地作出决定,而不必承担特别的风险。但是在面对复杂的疾病时,患者就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处境。

以癌症患者为例,出于保护患者的目的,医生和家属会对其隐瞒病情,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患者的配合度及治疗方案的实施。然而,随着病情的不断恶化、放疗和化疗痛苦的加剧,迫使他们产生抑郁和怀疑的情绪;一旦患者知道自己患上绝症,多数人会笼罩在死亡的恐惧中,情绪低落、消极,不再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心理防线的崩溃成为加速死亡的主要因素,这对其生命权反而造成了侵害。研究显示,许多癌症患者希望获知病情的真相,尤其是年轻、高文化的群体。国内学者曾对1023名癌症患者及家属进行调查,其中90.8%的癌症患者认为应该让早期癌症患者知道病情真相,60.5%的癌症患者认为应该让晚期癌症患者知道病情真相,并且绝大多数患者和家属选择由医生履行告知义务。但临床实际情况远远达不到这种标准,因为即便是医生和家属将病情告知患者,为了避免对患者精神上的打击,他们也会避重就轻,所以患者无法真正了解疾病的现状、预后和治疗策略。对于不同治疗方案的风险和收益,患者也会产生错误的判断。出于生存的本能,癌症患者通常会抱有一种侥幸的心理,他们希望医生能明确告知不同的治疗手段之间的风险和收益,在没有明确的证据支持某一种治疗方案之前,他们往往很难积极配合治疗。

理性选择理论(reason based ch-oice theory)指出,一个合理的选择应该建立在逻辑性思维的基础之上,不应该受感情的影响,而神经认知学的研究结果强调感情的重要性。人类思考的过程并不单单是孤立的概念或理论,而是由图像、感官和感情结合的产物。所以人们在选择的过程中,会依赖以往的经验,并在很大程度上受感情的影响。临床上,由于医生的专业权威性,患者对医生的言行非常敏感,其情感受医生的影响也特别明显。医生所说的一句带有暗示性的话,或是一个不经意的眼神,都会影响患者的选择。假设一个手术成功的几率为30%,如果医生告诉患者成功的把握有30%,会给患者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如果说手术有70%的可能性失败,则会给患者带来消极的影响。在选择治疗方案时,医生对病情的描述和对预后的期望也会影响患者的决定。同一种疾病,有人希望采取积极的措施如手术将肿瘤最大程度地切除,有人会因为担心肿瘤细胞转移而拒绝手术,采取保守的治疗措施。

在就诊过程中,患者不论是在医学知识还是在主动性方面都处于弱势状态,因此,医生有责任帮助患者摆脱焦虑情绪指导患者作出理性选择。例如对一名需要进行结肠造口术的患者而言,出于无法接受不能自主排便的状况,他们会拒绝治疗;实际上,许多患者术后的生活质量往往比想象中好得多。在没有其他可选择手段的情况下,医生应该发挥主观指导作用,通过告知手术的利弊、风险和必要性,并给予患者充分的思考时间,甚至可以利用现有的成功病例来影响患者的观念。

除病情以外,医生还应熟悉患者的家庭情况、个人爱好和性格特点,医患沟通须建立在患者对病情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就像给药一样,不仅该采用适当的途径和方式,更要考虑患者的个体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理想状态应该是,医患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医生针对患者的病情和经济条件提供具有可行性的治疗方案、详尽告知其利弊;在患者不能确定治疗方案时,帮助患者认识和分析问题,为其作出具有倾向性的指导,不应该以规避风险为理由袖手旁观。如果医生能站在患者的立场上,从患者的角度去理解和感受其处境,并将这些感受传递给对方,不断促进患者自我了解和自我探索并积极表达自身感受,患者便会有充分的满足感和被理解感,进而建立起对医生的良好信任,这样,相信许多医患矛盾便会迎刃而解。

医患之间不应是从属关系,更不应是相互猜疑的对立关系,医生和患者应该成为向战胜疾病之共同目标奋进的伙伴,坦诚透明,共同切磋,科学分析及平衡,超越机械的照本宣科,超越菜单一样的知情同意。

(作者:方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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