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进展
2009年02月号
医学进展
现代观点
我最难忘的病人

新版儿童肥胖临床实践指导原则发布

作者:宫健

针对日益增加的儿童肥胖症,美国内分泌学会(致力于研究激素和内分泌临床应用)专家工作组,发布了预防和早期干预儿童肥胖的临床实践指导原则,并希望这也能应对日益增加的成年肥胖。

儿童期肥胖很可能引起成年肥胖
华盛顿大学Gilbert August教授说:“自1970年以来,6~11岁的儿童肥胖症已增加了4成,儿童期肥胖很可能引起成年肥胖。” August领导的工作组完善了儿童肥胖症的指导原则(可查看http://jcem.endojournals.org/cgi/rapidpdf/jc.2007-2458v1),文章提出儿童超重和儿童肥胖的具体标准,并介绍改善和治疗肥胖症的原则。
耶鲁大学食品政策和肥胖研究中心副主任Marlene Schwartz说:“我的印象是医生感觉自己对帮助肥胖儿童和他们的家庭是无能为力的,因此这些肥胖症的指导原则会受到大家的欢迎。”
根据指导原则,超重定义为体重指数介于第85和第95百分位数之间,肥胖定义为体重指数大于第95百分位数。来自美国疾病防控中心在2000年做的体重指数及年龄成长图表中的数据显示,年龄从2岁到19岁的儿童和青年中,11.3%的体重指数大于第97百分位数,16.3%体重指数大于第95百分位数,31.9%体重指数大于第85百分位数。

我们的重点是强化生活方式的调整

超重或肥胖儿童以及具有变成超重或肥胖风险因素的儿童在采取适当措施前不应该用药物或手术治疗。这些适当的措施包括调整饮食、行为和积极改变生活方式。August说:“我们的重点是强化生活方式的调整,而不是仅仅改变一餐饮食。至少需要真的看到他们有3~4个月进行生活方式的调整。 ”

限制学校中的非健康食品和禁止儿童非健康食品广告
临床医生们支持指导原则中的限制学校中的非健康食品和禁止儿童非健康食品广告。根据指导原则医务人员鼓励婴儿至少应该进行6个月母乳喂养,学生应该每天进行至少一小时的体育锻炼,去学校、体育场所或商店的时候应该更多选择步行或骑自行车。
药物和手术治疗对治疗肥胖依然有效,同时指导原则指出,只有肥胖儿童在调整生活方式失败后,超重儿童改变生活方式失败并同时患有其他疾病时才可考虑药物和手术治疗。
只有具有使用减肥药经验且意识到药物潜在副作用的临床医师可以在临床上使用减肥药,手术仅仅对BMI大于50或BMI大于40并同时患有其它严重疾病的年轻人,在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失败后可以考虑手术。(编译:宫健)
参考文献:《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2008;300: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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