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创业具有其显著的意义,但是我们却惊讶地发现,在实证研究中,对于创业的定义远未达成一致。有时,创业指的是任何正在经营的私人企业,且并不关注该企业的规模和活动。由于获取相关大型数据更为方便,大多数实证研究对于创业的定义都是诸如个体经营率、开办企业数以及小型商业活动等;在其他的一些情况下,创业是特指那些具有创新性、成长驱动的企业。这种对于创业者的熊皮特式定义(即具有创新性、以成长为驱动)在理论创业研究和创业政策制定中更为流行。因此,当学界和商界领导者被问及创业的定义时,他们常选择定义为新企业的开办和成长。然而,相比之下,开办“夫妻老婆店”往往不被认为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
我们在此暂时不纠结于到底是什么构成了创业。因为,事实上,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实证问题需要解决:我们常用的操作化工具(即衡量变量)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正确地反映了熊皮特式创业率。我们常用的一个假设似乎是:在一个国家或行业内,如果拥有大量的小型企业和新办企业,那么这个国家或行业内的创新性、高成长企业出现的数量也会最多。
然而,在熊皮特式创业的意义上,即便个体经营企业数量占具压倒性的比例,也算不上是具有创业性质的,因为,这些个体经营企业并没有为市场带来新的创新,也并没有计划实现商业增长。在美国,男性个体经营者最为集中的行业是建筑业、景观设计服务业、汽车修理、餐饮业、卡车货运业以及农业。而对于女性而言,相应的行业包括私人家政、儿童日托班、餐饮业以及美容院。大多数美国小型商业实体除了老板之外根本没有员工,而且大多数小型商业实体并没有成长为大型公司。大多数小型商业实体至多只能用“永远长不大”而绝非“萌芽潜力派”来形容。
Baumol认为,创业者分为“创新型”和“复制型”,前者才是熊皮特所研究的对象。Hurst和Pugsley强烈反对将自体经营率等同于企业家精神。他们估计,仅仅10%~20%的小型商业企业在从事创新性活动,而当被问及成长目标时,75%的老板作出“一切必须在我掌控之中,我只需要一些关键的雇员”的回应。
对于一个健康的经济体来说,这两种类型的企业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他们所作出的贡献却截然不同。“创新型”和“复制型”企业虽然在运营上的方式也有所不同,但是这些区别在统计数据上难以体现,这也就意味着,实证分析必须寻找新的方法。
近日,瑞典工业经济研究所的Magnus Henrekson的最新研究认为:在实际的研究中,创业率往往是通过计量分析来替代衡量的,比如小型商业活动、个体经营率、或者开办企业数量;然而,这种衡量方法会误导我们在熊皮特式创业方面产生错误的推断。为了能够清晰地鉴别熊皮特式的创业者,研究者将研究对象定为福布斯榜上那些白手起家的亿万富翁们。研究人员共研究了来自50多个国家的996位这样的富豪。结果发现,成为亿万富翁的概率与个体经营、小型商业活动以及开办企业率呈负相关。此外,那些收入更高,信托程度更高,税率更低,风险投资更繁荣,相关的法律法规负担更轻的国家,其出现创业者的概率也更高,而且个体经营的现象更少。
该研究表明,小型商业活动与熊皮特式创业完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现象,它们是由不同的因素决定的,同时,所产生的结果也不同。熊皮特式创业本质上应该与一个商业企业的“创新性”和“成长目标”有关。小型的商业活动反而与宽松的就业形势、代理问题的缓解以及不健康经济体系的“安全阀”相关。研究认为,在认清这两种不同的概念之后,我们需要对这两种不同的创业形式分别进行研究分析。(作者:费正弦)
参考文献:《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2014; 111:1760-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