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进展
2015年09月号
医学进展
在他乡

我国器官来源转型:一场“马拉松长跑”

作者:白蕊

2014年12月3日,原卫生部副部长、领导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改革的黄洁夫在“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研讨会”上正式宣布,从2015年1月1日开始,中国将不再把死刑犯作为移植器官来源,只有公民自愿捐献的器官才能被用于移植。

我国摆脱从死刑犯身上获取器官就像是一场“马拉松”,走得极为艰难、缓慢。

1984年, 我国立法规定,只要死刑犯或其家属同意,就可以摘取其器官。国际上对此一直有伦理学方面的担心,比如强迫犯人同意,或者根本不经过犯人同意,同时也担心在 器官分配上存在腐败。2011年,Arthur Caplan及其同事对我国器官移植医学科学发起了一场共同抵制,称除非能证明我们的器官并非来自死囚,否则将继续抵制。

为了建设一个更符合伦理道德、以自愿为主的器官捐献体系,我国政府做了一系列准备。2007年,我国实施了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办法,这是第一个国家器官移植监管的法律框架。2010年,器官捐献试点项目在11个省市开始施行。2013年,国家建立了电子器官分配系统——中国器官移植响应体系。2014年,黄洁夫宣布将不再从死囚身上获取器官。

做出这一改变 绝对是个挑战。一直以来,我国的移植器官主要依赖于死囚。黄洁夫及其同事2011年在《柳叶刀》报道称,中国65%的移植器官来源于尸体,其中90%以上 是死刑犯。即便如此,我国的移植器官也是供远小于求。而慢性病的持续攀升,比如终末期肾病,又给本就艰难的器官短缺现状压上了更大的包袱。但我国的器官捐 献量一直处于世界最低水平,捐献率仅为0.6/百万。受传统儒家思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影响,很多中国人认为死去之时也理应是完整之身。而且在我国, 脑死亡还未被广泛接受,心脏死亡仍是宣布死亡的主要标准。这都使我国器官来源的转型变得异常艰难。

转型首先需要 转变公众对器官捐献的态度,并把器官捐献整合进国家卫生体系中。另一方面,需采取措施预防终末期器官衰竭,来减少对移植器官的需求。停止从死囚身上获取器 官绝不是这场“马拉松”的终点,而是我国建设透明、公平、公正器官捐献与分配体系征程上的新起点。(作者:白蕊)

参考文献:Lancet 2015;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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