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最伟大的医学革命之一,是循证医学(evidence based medicine)的诞生及应用。循证的理念能否扩展到其他领域,如:医疗健康政策的制定,改善基于经验、基于美好愿望、基于权威的政策制定模式及体系,从而实现循证施策(EBHP,evidence based health policy)?来自芝加哥大学的Katherine Baicker和哈佛大学的Amitabh Chandra联合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JM)发表了一篇有关EBHP的文章,其中,他们列举了三个基于美好愿望制定的医疗卫生政策,结果事与愿违,实施失败的案例。
在这个关于何种医疗改革能够成功的言辞激烈的时代,有人充满希望,有人悲观失望。改革的支持者和反对者经常声称,他们的观点是有证据支持的,但人们并不总是清楚他们的意思——有些观点往往自相矛盾。当选民、医生和政策制定者试图评估政策效果时,他们只能在一堆趣闻轶事、愿望、联想和精心设计的研究中苦苦挣扎。“循证”卫生政策(evidence based health policy,EBHP)是制定政策的理性方法,它甚至可能有助于将辩论集中在最有希望的政策上。
美国芝加哥大学的Katherine Baicker等人认为,EBHP有三个基本特征。
首先,需要明确;政策光有口号是不够的。例如,就美国的“扩大医疗补助”(expand Medicaid)而言,就不是一项政策。虽然人们正朝着“扩大现有的医疗补助计划,使其覆盖所有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成年人”的目标前进——但是,一个具体的、可实施的计划需要更多的细节。所谓“目标人群健康”也不属于政策范畴,因为无数的政策都被归入“人群健康”旗下,“人群健康”囊括了流感疫苗接种、戒烟、坚持服药、改善饮食、普及糖尿病筛查、解决交通障碍、协调医疗等政策。像“人群健康”、“单一付款人”或“医疗事故制度改革”(malpractice reform)这样的口号可能是表明政治立场或争取支持的有效方式(毕竟,有谁会反对人群健康?),然而,他们回避了实施这些口号旗下政策的具体细节。
第二,实施EBHP需要区分政策的目标。这种区分在一定程度上很重要,因为不同的人对特定的政策可能有不同的目标。对于激励医生协调医疗的财政政策,这种激励措施将减少医疗支出(一个潜在目标)的支持证据相当薄弱,而支持其可能改善健康结局(另一个目标)的证据则更为有力。对于持医疗协调“不起作用”(因为它不能省钱)观点的人来说,他们漏掉了一点:医疗协调可能实现其他目标。相反,不同政策在实现特定目标的有效性方面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目标是减少支出,那么促进竞争或调整费率可能比医疗协调更为有效。
同样,对于美国另一项政策-提高医疗补助资格收入上限,有证据表明,这项政策可能实现扩大医疗服务覆盖的目标。另一方面,来自随机试验的证据表明,该政策不太可能达到减少急诊利用率的目标。人们倾向于认为:扩大医疗补助计划可以通过减少昂贵的急诊次数来节省开支。但这种说法并不成立,在最糟糕的情况下还可能适得其反:如果有证据表明,医疗补助计划没有达到减少急诊利用的既定目标,那么即便政策可能实现了从富人到穷人的再分配目标,赞成扩大医疗补助计划的理由也会被削弱。“明确目标”是评估政策有效性以及权衡各目标的唯一方法。
第三,EBHP需要证据来证明政策的效果,而获得这类证据需要基于实证(而非理论)的工作。反思和理论是糟糕的政策评估方法。在某些情况下,我们需要清晰的概念模型,以表明政策的效果,但模型无法告诉我们这种效果可能会有多大。例如,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医疗保险的分摊付款额或自付额更高时,患者使用的医疗护理会更少,但这个理论无法告诉我们究竟会少多少。而且,如果没有实证研究,连这种效果究竟是什么我们也会不清楚。
“足够严谨的证据”是怎样构成的?专业的医学协会已经制定了支持“临床指南”证据强度的标准,而对“循证卫生政策”也应该提出类似要求。没有一项研究是完美的,任何一项研究都很难对政策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如果多个研究都有相同的局限性(比如无法控制混杂因素),那么即便有大量结果相似的文献也不能证明某个观点。政策与结局的相关性(接受更多预防保健的人在医疗上花的钱更少吗?答案通常是肯定的),以及因果关系(提供更多的预防保健会减少医疗支出吗?总的来说,可能不会),两者之间存在关键区别。
“无证据证明存在效果”(no evidence of effect)和“证据证明无效果”(evidence of no effect)之间也存在明显区别。前者表明无影响或存在一些有意义的影响,而后者明确指出无影响。当在政策辩论中运用“证据”时,这些细微差别往往会被忽略。
当然,政策的效果也取决于设计和实施的细节以及项目的细节(例如,医疗补助计划因美国各州而异,对不同人群的扩大效果也可能不同)——而这些细节都需要证据支持。同样重要的是,要全面考虑一项政策的影响——它的成本和收益,以及成本和收益如何随时间演变。以美国为例,国会预算办公室(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CBO)对预算成本的公正评估很关键,但却并不完整,因为CBO的法定重点是联邦预算,而不是生命或健康。
以“循证”为原则制定卫生政策永远是一项充满困难和不确定的工作。首先,完全说明一项政策需要立法和监管方面的细节,而且通常被讨论的“政策”相当不明确,以至于无法拿出任何证据来证明。
此外,正如政策和目标之间的区别经常被混淆一样,对证据的解释常常受目标的影响。一个给定的证据体系可以用来支持差别很大的政策立场(取决于一个人的目标是什么),但不同的目标不应该导致对证据基础的不同解释。
最后,即使是大量的证据也不能保证一项政策能够实现其目标,然而如果坐等其确定性又将使政策过程瘫痪。与任何其他领域一样,在卫生政策方面往往也需要根据现有的最佳证据采取行动,即使证据并不充分。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权衡“在你不该采取行动时采取行动”的成本与“在你应该采取行动时不采取行动”的成本——这又是一个政策优先事项的问题。
某件事听起来像真的并不意味着它就是真的,而且“奇思妙想”也不会改善我们的医疗体系。EBHP有助于将事实与愿望区分开来。虽然证据对于好的政策选择非常重要,但它不能告诉我们目标应该是什么,这更多是关于价值观和优先事项的问题。更好的政策需要我们对自己的目标诚实,对证据清晰。
(作者:黄希瑶)
参考文献: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2017;377:2413-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