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研究荟萃
2012年4月号
2011-2012研究荟萃

协作能够鼓励儿童公平分享成果,而对黑猩猩则无效

    在大多数灵长类动物中,只有人类是真正的合作者。其他类人猿组成一个小群体,但是它们并不会积极地一起合作去寻找食物——唯一的例外是黑猩猩一起猎捕猴子。相反,在人类社会中,人们获取食物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合作,甚至将他们所得到的成果带回中心地带与其他小队的成员共同分享。而在群体捕获结束后,黑猩猩只有当其受到其他成员压力之后才会分享。

    人类儿童主动与其他人分享他们有价值的资源可以追溯到个体发生时期。当有一份意外收获时,3岁~4岁儿童不能够平等的分享,而是把大多数留给自己。当他们到了上学的年龄,则分享变得更公平。基于人类通过合作来获得绝大多数资源,那么有一种假设,如果儿童获得的资源不是由成人直接给予的,而是通过与其他伙伴合作产生的,则他们分享资源会更加公平。并且,这种合作对分享的积极影响只发生在人类身上,因为只有人类有义务合作的进化史。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美国哈佛大学以及密歇根州大学选取了一对儿童和一对黑猩猩来做关于资源分配问题的试验。每组中的一个占有一半以上的资源,最后看其是否能与另一半公平地分享。基本的变量是起初的分配不公平是否由于他们进行了公平的合作。

    结果显示; 比起意外收获或各自工作,与他人协作更能使3岁左右的儿童公平地分享成果。相比之下,与人类最接近的灵长类动物黑猩猩,分享的次数与它们合作与否没有太大关系。这个物种差异引起的不同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人类公平地分配资源的倾向,可能有其进化的根源,即在协作后分享战利品。(编译:贺利军)

参考文献:《Nature》2011;476:32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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