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西医的社会地位分为三个等级,顶级地位的是会说拉丁语的内科医生(Physician),他们开处方,提忠告,属于有学问的哲学家;中间地位的是外科医生(Surgeon),穿长白大衣,负责包扎伤口、骨折复位、打石膏固定;最低层的医生是“理发师”(Barber),身穿短白大衣,在理发店为病人实施放血治疗及脓肿引流,甚至截肢,常常沾满污渍,他们没有读过大学,不会拉丁语,均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授技学艺。
直到1540年,英国皇家外科医生学院(Royal College of Surgeon)成立,理发师和外科医生均为在册会员,确立了两者同等的法律地位。
法国理发师外科医生(Barber Surgeon)因在战时服务于军队,并在1687年成功为太阳王路易十四手术,得到皇家认可,社会地位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