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杂志
2009年12月号
卷首语
我国药害事件的社会因素
采编总监

    治疗疾病的药物引起损害病人健康的现象并导致社会的关注称为药害事件。其中,合格的药物在正常治疗剂量下产生的与治疗目的不符的作用,称为“药物不良反应”或“药物的副作用”,这是全世界均在重视并加强监测的领域。我国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也建立了完善的不良反应监测的法规、组织及技术体系,不良反应的上报数量也大大提高。但让监管部门始料不及的是,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出现的药害事件原因多为药品的质量问题,是十分低级的错误,导致了严重的后果,甚至刑事犯罪。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所有的过失医药生产企业均通过了“药品生产规范(GMP)”认证,所有的相关药品生产人员均经过GMP 培训,但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药害事件还是发生了。其中,造成药害事件的环节各有不同,如原辅料供应环节出问题:不法商贩将工业溶剂二甘醇当作医用辅料丙二醇卖给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造成多人肾衰死亡,形成“齐二药事件”;如生产环节出问题:安徽华源制药生产的抗生素灭菌时间不足,造成多名儿童死亡,形成“欣弗事件”;上海华联制药没有按操作规程,几种药品挤在一条生产线上生产,清场时硫酸长春新碱尾液处理不当,污染了甲氨蝶呤,导致上百白血病儿童截瘫,形成了“甲氨蝶呤事件”。每一次药害事件之后,数千家药厂开始针对出事环节整顿,试图避免事件重演。但遗憾的是,尽管齐二药及上海华联制药被注销、安徽华源消失及总经理自杀,药害事件仍不断出现。这促使我们必须静下心来,认真分析一下所有药害事件的共同特点。

    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的初衷都是要生产出合格的药品,治病救人。但在过去的十年间,药品经历了多轮降价,各地实施以价格为核心标准的招标,数千家药厂加入血拼,逼迫企业把降低成本作为主要甚至唯一的竞争手段。静脉大输液的价格低于可乐及矿泉水,许多药片及胶囊的价格低于糖豆,药品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四处采购便宜原料、不合理回收使用残液、减少投料、简化工艺、合用生产线及精简包装等,甚至采取欺骗手段,使用化工原料生产药品,铤而走险。水、电、煤及油的价格不断上涨,有的医药生产企业为了减低能耗,降低通风量,乃至关闭空调。因此,药品一味降价,医药生产企业一味降低成本,是我国药害事件产生的重要社会因素。若忽略了这一社会因素,不予承认,不予重视,不予解决,仅采取严打式的、针对某一环节阵发性整顿,全国人民声讨,无异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药害事件是症,而医药企业生存环境太差是病因之一。

    药品是特殊商品,其定价不能按常规的成本核定。药品凝聚着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特殊的原料、严格的生产流程、昂贵的仓储及运输、高投入的上市后安全性监测及高风险的医疗赔偿责任。药品更体现人的价值,对药品的尊重体现国民对自己生命的重视程度。当经过科学验证,有确切疗效的药品沦为矿泉水及糖豆时,没有人有积极性去生产他们,许多病人将失去生命,社会将充满抱怨,企业无能力监测及处置药害事件,更无能力开发新药,造成共输的局面。

    因此,我们的社会应正视医药企业生存的严重问题,遵循医药发展的规律,以药物经济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实施医药定价,规范、完善或废除药品招标中不合理的地方,花更多的精力去评价药品的疗效及安全性,寻找合理的治疗方案,制定适合国情的疾病治疗指导原则,减少药物滥用。或许,这才是有效减少药害事件“标”“本”兼治的良方。

    请关注本期“药害事件引发的思考”文章,从中我们可以悟出一些深层次的启示。

(作者: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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